佛山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行业公约
(试行)
为了建立和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保障生产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促进佛山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全市各预拌混凝土会员企业本着“自愿、自律、守法、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特制定本行业公约,并接受公约的约束。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依法依规经营,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制定好企业经营目标,维护良好的行业风气。树立牢固的安全、质量和环保意识,严格执行绿色生产,不得向客户生产和提供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二、积极主动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反映合理诉求,遵守佛山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公序良规,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企业自身建设,通过采取管理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环境治理等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企业的整体水平,争创质量一流、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优秀企业。树立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努力做到三废“零排放”,积极参加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评价。
四、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向客户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并对其自身的产品质量负责。加强试验室的硬件建设和质量技术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管理,积极参加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
五、严格贯彻执行佛山市超限超载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至上的宗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车辆管理台帐记录,制定有效措施,严禁无牌、无照、擅自改装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车辆参与预拌混凝土产品和物料运输。
六、会员企业在与需方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公平交易,避免需方强加于供方的霸王条款,可依据《佛山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自行制定或使用我会推行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本)》合同文本。
七、提倡文明经商、公平竞争和确保质量为底线的经营思路,提倡合法、公平、有序、自律地开展行业竞争,维护行业合法利益,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八、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得向违法建设工程提供预拌混凝土;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缺数量,自觉维护本行业的社会声誉及建立企业的良好口碑。
九、按时、如实填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自觉、按时、按规定缴纳分会技术交流活动服务费。
十、本公约成员中有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成员提议修订本公约的,由分会组织讨论修订。本公约的解释权在本会。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分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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