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

 
时间日期:2009-5-4        已被阅读次:[6631]
 
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王煜 李婵英


  [摘 要] 我国现行的住宅体系在设计理念上对老年人的需求考虑不多,住宅设计应如何适
       应老龄社会,如何满足老年人的住房需求,已成为我们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考虑
       的问题。本文总结了国内外对于老年人居建筑设计的现状,分析了老年人生理及
       心理的特性,并就此对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进行了一些探索。
  [关键词] 老年人 居住住宅 现状分析

  前 言
  中国是世界上总人口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至今60岁及其以上老年人已达1.3亿之多,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并且超过了我国总人口的10%。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老年人群体,服务于老年人的各种居住建筑应运而生,并且在质量和数量上都迅速发展。老年人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问题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家庭,影响到社会各个层面。对老人来说,谁都喜欢在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里享受晚年生活,可是,在安康小区、绿色小区、精品小区遍地开花的今天,老人在家中发生摔伤、碰伤的事却屡屡见诸报端,冲击着每一个有老人家庭的视野和神经。住宅设计应如何适应老龄社会,如何满足老年人的住房需求,已成为我们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面对我国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多这一趋势,面对大量增加的“银发浪潮”,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住宅体系在设计理念上对老年人的需求考虑不多,国家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GB/T 50340-2003)仍然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因此,尽快建立能够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建筑住宅体系已刻不容缓。
  1、老年人居住建筑模式划分
  理想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应该是允许老年人自由且独立的生活,并提供必要的协助,而不应该一切包办,否则反而会降低老年人的活动能力、加速老化过程。
  老年人居住建筑模式划分的依据是老年人所需社会服务支援的程度。1986年,国际慈善机构(HTA)制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分类标准:
a类:非老年专用或用作富有活力的退休和退休前老人居住的住宅。他们有生活自理能力,因而可独立生活在自己的寓所中。
  b类:可供富有活力,生活基本自理,仅需要某种程度监护和少许帮助的健康老人居住的住宅。
  c类:专为健康而富有活力的老人建造的住所,附有帮助老人基本独立生活的设施,提供全天监护和最低限度的服务和公用设施。
  d类:专为体力衰弱而智力健全的老人建造的住所。入住者不需要医院护理,但可能偶然需要个人生活的帮助和照料,提供监护和膳食供应。
  e类:专为体力尚健而智力衰退的老年人所建的住所。入住者可能需要某些个人生活的监护和照料。公用设施同d类,但可按需另增护理人员。f类:专为体力和智力都衰退,并需要个人监护的老人所设。入住者中很多人生活不能自理,因而住所不可能是独立的,可为住者提供进餐、助浴、清洁和穿衣等服务。
  g类:入住者除同f类外,还有患病、受伤的,临时或永久的病人,这类建筑中所提供医疗和护理的应是注册医护机构,住房几乎全部应为单床间。
  除此之外,各国根据本国的具体国情,相应规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模式的划分标准。
  2、我国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现状
  针对老年人健康及行为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征,建设部和民政部1999年发布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然而我们有关老年人建筑研究方面的成果还不多,而国外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成果。国内外老年人的居住建设设计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996年在德国建成的韦塞尔老年人公寓很好的解决了老年人的部分需求。为了满足老年人的交往需求。建筑设置了宽敞没有顶的走廊,并且在食堂外面设计了一个露台,它既加强了室内室外空间之间的联系,又为老年人饭后的交往提供了一个便提舒适的空间。在建筑材料的使用红色面砖,这是在韦塞尔地区大量使用的一种建筑材料。红色面砖的使用,给人温暖亲切的感觉,消除老年人害怕冷漠的心理。红色面砖墙体在转角处被处理成不连续地薄片形式,很轻盈,建筑凹凸有致,部分架空,一切都是为了避免给老年人带来沉重感。
  (2)在人口老年化问题出现之前,我国的许多城镇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建立了一些救济性、福利性的养老院。如今我们已经处在老年化社会之中,随着传统家庭结构和观念的改变,社会养老养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养老院已经不仅仅是供孤寡老人使用,许多子女不方便照顾的老人也将家安在了那里。养老院和老年性质的居住建筑成为今后我国老人的主要养老之地。
  (3)养老院和老年性质的居住建筑决不是孤立设置的,它主要的目的是方便老人之间的相互照应和交流。最近几年,在发展中国家,为了不断的提高老年人获得更美好生活的可能性,正在选择“自助而助”的政策,既制定一种鼓励和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国家政策,使老年人既是社会发展的行动者,也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反映了对老年人的正确认识和尊重,鼓励老人自立自强。因此,老人理想的“伊甸园”,实际上就是具有社区服务格外医疗设施支持的准家居环境,是真正的“老年人之家”。但是在我国,目前老年人居住建筑不是设计成宾馆式独立的形式,就是设备质量环境太差,走向极端,不能普遍为大部分老人使用。
  3、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
  人过中年之后身体便会发生一些变化,如体重开始增加、头发开始灰白、牙齿开始松动、肌肉开始松弛,这些表面的变化预示着衰老的开始。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生理机能也开始发生变化,老年人在听力、视力,洗澡、穿衣等日常生活能力方面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尤以步行能力下降最快,上下楼成为老年人生活中最大障碍。因此他们开始对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经常活动的空间内有更多的功能和更多的设备,合理地布置居室,并使室内家具设备具有与老年人相当的尺度,减少室内高差等。从少年,青年,中年,一路走到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老年以后,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发生与青壮年完全不同的情况,叫做老化现象。主要表现有身体功能的变化、感觉功能的变化、心理功能特征的变化、生活结构的变化等。据研究表明,老年人需求的方面比其他人群更多,包括:
  (1)健康的需求:老年人常常能感觉自己身体的变化,尤其是70岁以后,人体生理功能的衰退是显著的。对于健康的需求是老年人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人到老年,常有恐老、怕病的心理,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年人更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
  (2)工作的需求:这对于退休的老年人更强烈。他们大多尚有工作能力,聚然间离开工作岗位肯定会产生许多想法,他们有的希望再次从事工作,以体现自身价值。
  (3)依存的需求:人到老年,精力、体力、脑力都有所下降。有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这时他们希望有人照顾,尤其得到子女的亲自照顾。子女的孝顺,将会使他们感到有所依靠。
  (4)和睦的需求:到了老年,人更希望自己有个和睦的家庭环境,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如何,只要全家和睦,邻居关系融合,互敬互爱,互相帮助,老年人就会感到温暖和幸福。
  (5)安静的需求:老年人一般都喜欢安静,怕吵怕乱,有些老年人就怕过星期天,这一天子女、儿孙都来了,乱嚷嚷地度过一天,对老年人来说,这样的星期天是“苦恼的星期天”。
  (6)支配的需求:老年人原来多为一家之主,掌握家中的支配权。但由于年老后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老年人的家庭地位、支配权都可能受到影响。这也可能造成老年人的苦恼。
  (7)尊重的需求: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可能会情绪低落,如果得不到尊重,就会产生悲观情绪,甚至不愿出门,长期下去,则会引起仰郁和消沉,埋下疾病的祸根。
  (8)求偶的需求:丧偶对于老年人来说是极其沉重的打击,丧偶后生活寂寞,心理表现无助,有很强的找个伴的愿望,希望有人照顾。
  4、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探索
  设计老人住房时,从目的性、方案及实际设施上要考虑到他们的起居、日常事务、个人爱好习惯、社会接触及文娱体育活动等方面,以体现他们早先生活方式的连续性,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尽可能长时间维持其独立生活能力。从生理学角度研究发现,人进入老年后,身体机能退化,功能降低。这些都决定了老人相对而言身体较虚弱,行动迟缓,体力下降,这就要求老年人的住宅设计应从方便和经济角度出发,占地宜小,室内空间紧凑,使老人平时的生活自理和日常活动的困难最少而且省力,应使防火设计能保证最大安全。老人一般都喜欢宁静,怕吵,尤其是儿童的吵闹,因此外界的环境及室内的环境也应高度宁静。而从建筑心理学出发,老人一般都较敏感,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被抛弃的消极心理,因此建筑室内布置应宽敞明亮、居住舒适,建筑造型应富有生活气息,不应看上去像在社会福利机构。因此,在老年人居住宅的规划与设计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充分考虑:
  (1)住宅建设上应考虑老年人的生活需要。日本建设省在1995年推出了“长寿社会对应住宅设计指针”,规定今后所有住宅建设都应考虑老年人生活需求,“尽可能在同一楼层配置门厅、厕所、浴室、老年卧室”,“在楼梯、厕所、走廊等空间设置扶手”,“厕所、浴室尽可能确保可供护理的空间”,为老年人创造独立生活的居住环境,为家庭养老创造条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在住宅建设中至少应在多层住宅的底层按照老年住宅的要求进行设计,或为改造成为老年住宅创造条件,如减少室内外高差、将踏步改为坡道、将浴缸与洗脸盆分开以做到干湿分离等等。从空间(消除室内高差)、装置(设置扶手、地防滑)、设备(紧急通报系统、安全电热源)、管理员或护理人员等方面对应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性,做到紧急时刻可立即采取措施。从环境行为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考虑大多数老年人常年形成的居住习惯,提供传统形式的室内空间。从建筑人类工程学的观点出发,在家具、卫生器具的尺寸方面符合老年人的身体特征。
  (2)考虑老年人的户外环境设计特色。在老年社区,首先考虑到要弥补老年人减退和丧失的机能,住宅区的道路系统、交通组织应以保护老龄人的行动为基础。社区内应采用人车分流或部分分流的道路交通结构,增加社区感和安全感。合理安排适合老年人的公共服务项目,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棋牌中心等;有足够面积的室外活动场所,保证老人户外活动的需要;适当布置绿化、喷泉、亭子、长廊等建筑小品。在庭院或绿地的局部设立自然的屏障或遮挡视线的树木,配以桌椅、灯具等,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具有私密、隐蔽、安全特征的用来休息、交谈的安静场所。在具体设计中,要考虑室外环境的开阔平坦。无障碍物的绿地则为老人或残疾人行进、散步、晨练提供了场所。其次是室外环境的卫生性。小区应有良好的通风、日照条件,防止噪声和空气污染,给老年人一个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
  (3)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针对老年人开发建设的老年社区规划的基本要求是从老年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和医学等新角度来研究和设计老年人的住区环境,在规划设计上为老年人提供恰当的生活条件,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种种特殊需要,以充实他们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居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中应注重老年人户外活动空间的设计。根据老年人的行为特点,设置晨练场、门球场,各种形式的休息空间、交往空间等,尤其应鼓励老年人与青年人、儿童等不同年龄群体的相互交往,使老年人融入社会大环境之中。户外空间宜相对开放,使老年人与社区有更多的视觉和心理上的互动,避免过于封闭造成心理上的社会隔离感。住宅设计利用架空层及楼梯休息平台等,稍加改造即可作为交往空间。另外,随着科技的进步,可以在社区中扩展智能环境,达到及时、有效为社区中老年人服务的目的。例如住宅区的管理中心应能及时对诸如有害气体的泄漏、火灾、医疗救护、意外事故、求助等主动提供紧急帮助。此外,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设施的位置和环境也必须结合社区规划,否则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5、结束语
  总之,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研究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知识,有心理学上的,有医学上的,有社会学上的。面对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的严峻现实,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老龄住宅政策,切实落实《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老年住宅“事业化”转变为“产业化”,在设计理念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人性化设计和开发,并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的居住环境,为老年人创造出一个安度晚年的幸福乐园。
  参考文献:
  [1] GB/T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2] 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2003版)
  [3] GB 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
  [4] JGJ 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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