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汾江河的治理看水环境保护

 
时间日期:2002-7-3        已被阅读次:[6609]
 
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 李丽华

  汾江河,因佛山是全国卫生城市,是全国四大文明古镇而闻名神州大地。佛山因汾江河的污染,被国家列入全国第二批限期治理项目和省的重点治理项目,而登上国家环境局的治污榜。

  一、治理概况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未期,汾江河首次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污染,佛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治理汾江河领导小组,制定出“动员各方,综合治理,分期实施,减少污染”的方针,并决定采取“兴建水闸,疏浚河道,沿江重点污染源治理及河边增设自来水供应点给水上居民”等措施,从此揭开了整治汾江河污染的序幕。

  1982年4月26日,新落成的沙口引水闸,引入东平河水,对汾江进行稀释冲污,有效地改善了水环境的质量。加上疏浚河道,清除沉积的淤泥,使水流顺畅,以此同时,对废水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制定废水处理方案,限期治理。通过这些措施,汾江水渐渐地变清了,1983年,汾江河重新出现了鱼虾,一些离开汾江的渔民又回来捕鱼。然而,“好水”不长。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增加,而水闸引入的清水量远远赶不上污染物的增长,特别是枯季所引清水,杯水车薪。从1980年到1988年,市区工农业总产值翻了两番,日用水量从1700多万吨增加到7900多万吨,其中工业用水占70%。但工业污水处理率不到10%,生活污水基本没处理,直接排入汾江河。汾江又开始发黑发臭,渔民不得不再次伤心地离开。

  1987年,省市人大代表再次提出整治汾江河的方案,并拨款1500万元,提出用3年的时间将汾江水质改善到地面水环境质量三级标准,再次拉开了汾江整治的序幕。该次整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污染企业筹集资金,建污水处理工程,在21个重点整改项目中,投资4100多万元,建成19污染处理设施,每天污水处理能力新增4万吨。在重点整改的同时,共用258天时间,疏浚了近10公里长的河道,清挖淤泥7.52万立方米,增加汾江的水流量。1992年汾江河水中的溶解氧由1989年的每升2.72毫克上长到4.13毫克,全河段综合污染指数由0.64下降到0.53,降幅达18.2%。1993年省人大代表来佛山视察时,给予高度评价。

  经过第二期的整治,汾江水环境有所改善。但九十年代以来,佛山经济迅速发展,企业规模和数量迅速壮大,城市人口剧增,汾江河的纳污量大大增加。鱼虾绝迹,河水再次发黑发臭,彻底整治汾江的呼声越来越高。1995年,市政府为此成立了汾江综合整治委员会,并首次制定颁发了《汾江河管理办法》,掀起了第三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该次整治,提出了“截污工程—将直排入汾江的工业、生活污废水全部截住,引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自96年至2000年底的5年时间里,佛山市共投入4.3亿元,南海市共投入6.1亿元,整治汾江,并成立水上清洁队,建成日污水处理能力达10万吨的净水厂,日处理粪便600吨的粪便处理厂,对沿江所有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等一系列措施。但从我分中心多次监测的主要指标来看,氨氮19.9mg/L,超地表水SL63-94三级水标准18.9倍,高锰酸盐指数22.5mg/L,超地面水Ⅲ类水2.8倍,水质超Ⅴ类水,溶解氧为0,由此可以看出,汾江水质不尽人意。

  汾江河,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还是污染。这场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持久战,到二十一世纪尚无结束之意。

  治理为何如此艰辛,如此反复,甚至有恶性循环的趋势,每治理一次,又增加一次污染。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历史的因素,客观和主观的因素并存。

  二、历史原因汾江河沿岸,人口聚居的密度大,上沙和文沙、是渔民生活和水产品交易集散地,而中山桥、人了桥附近,则是船运码头和货运码头所在地,火车,汽车站设在傍边。纺织印染和陶瓷企业,是佛山的传统工业项目,自明未清初,已成为佛山工业主柱,但他们却是用水大户,污染大户。

  三、客观原因

  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迅速,人口成倍增长,汾江沿岸的企业中,纺织印染,制革、铝型材、造纸、食品陶瓷等严重污染类企业所占比例较大。在新兴的铝型材工业中,曾留传:全国铝材在广东,广东铝材在南海的说法。可想而知,南涨的铝型材规模和数量之大。二十年来,佛山由不足20万人口,猛增至近50万人口,且基本上是外来人,并相当部分在沿江两岸的企业生产和生活,客观地造成了汾江河的污染。另外,纵观现阶段佛山、南海的企业,均处在扩规模,拼产量的扩产时期,科技含量低。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阶段也曾出现。也许,这是社会发展,工业成熟的某一特定阶段。

  四、主观原因

  决策层没有从污染的严重性,污染的危害性去考虑,欠缺前瞻性,重蹈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所走的弯路,先污染,后治理。为追求产值的最大化,偏面强调经济指标的百分率,对污染大户下不了决心,对产业结构没有及时调整,对产品的升级换代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盲目扩充原有的行业。管理者存在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现象,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方式单一;企业则认为排污费已缴交或罚款,超标排污就理所当然。群众的意识薄弱,错误地认为,治理是政府的行为,没有自觉地充当母亲河的保护者,反而自觉不自觉地成为造污者,近期,水上清洁队每天在河上打捞15吨多的水上垃圾即可证明。

  五、污染根治

  以上的情况,证明汾江河的治理,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水环境保护更是淡何容易。要使汾江河达到“河水清,交通畅,无洪涝,两岸美”的要求,佛山市政府痛下决心,用六年时间花40亿,这痛下决心,40亿,多么深刻的教训,多么沉重的代价啊?

  从治理到治理,忽视了从根本上整治,忽视了水环境保护,即使新一轮的治理,实施七大工程,从总体上讲,依然是过去那种治标不治本的未端治理。例如铺设截污管道,扩建污水处理厂,引水冲污等,都欠缺从根源上去整治的措施。一方面扩大生产,加大污染,另一方面,再扩建污水处理厂,如此这般,污水处理量始终跟不上污染量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年排入汾江的污水量从80年代初的1900万吨,到1999年排入汾江的污水量增加到15122.4万吨,污水总量上升了近8倍,而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年污水处理能力为4680万吨,相差甚大,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治理汾江河,是汾江河水环境保护的内涵之一。要彻底治理汾江河,则要与汾江河的水环境保护相结合,要走出为治理而治理的怪圈,走出单纯治理的死胡同。使经济建设,人口增长,治理等与水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由汾江河的治理到汾江河的水环境保护,是一次飞跃,是一次质的转变。这样,才能使汾江,佛山乃至珠江三角洲的水更清,天更蓝,树更绿。希望万人畅游汾江的情景再次出现。

  开展汾江河的水环境保护,这一项系统工程,除了有彻实可行的措施治理外,更应从源头上着手,调整市区特别是沿江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对污染整治无望的企业,隐痛割爱,实行关停并转,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污染少产业,结合佛山的实际,从客观上定好位,作好规划,从微观上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等等。

  目前,受机构及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多次的汾江河治理基本上由环保局监督和实施,出现了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不正常现象,造成治理不到位,监督不到底,效果不理想,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按省政府三定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有义务对流入汾江河的排污口进行监测,核实排污量,确定汾江河的纳污量,从发展的角度提出治理和保护的措施。水环境分中心要彻底履行好水资源管理专业队伍的职责,当好保护水资源的哨兵,要主动出击,主动服务,主动介入。使环保部门从各污染源着手控制,水行政主管部门从入河排污口的未端控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使治理逐步走向水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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