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双转移”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鉴定的通知 (2010/07/02)

 
时间日期:2010-7-2        已被阅读次:[547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培训大纲》(粤劳动办[2008]219号)为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二、培训对象:本省户籍45周岁以下的未就业农民工。

  三、培训费用:
  由政府提供专项补助,学员免费接受培训。非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报名时预收100元/人,经培训、鉴定合格,并提交了相关资料后预收款退还。学员按规定参加培训、鉴定,取得技能鉴定证书并提交了相关资料,市建协收到政府专项补助款项后,补贴每位学员80元。培训、鉴定合格后,之前未申领广东省平安卡的学员,可直接申领,只需交纳省制卡费用20元/人。凡已报名参加培训鉴定,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会员单位统一报名的人员由其单位统一向我会支付100元/人费用,非会员单位的人员原预收的100元/人不再退还。

  四、培训工种为下列工种的初级工:
  电工、焊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瓦工、抹灰工、木工、油漆工、防水工、管道工。

  五、培训形式:
  按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分理论和实操两部分培训。送培企业能提供培训教学场地,单一工种培训人员达50人以上的可送教上门。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佛山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一份。
   (二)《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一份(要电子版)。
   (三)大一寸黑白相片四张(相片尺寸:48X 33mm;3、头部尺寸:宽21-24,长28-33mm)。
   (四)身份证复印件。

  七、培训结束后需提交的资料:
   (一)学员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八、报名、培训、考核地点:
   (一)报名地点: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四楼培训中心报名(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
   (二)培训和考核时间地点: 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和自学等形式,培训时间约300学时。理论培训、考核地点: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实操培训、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办公室: 83355175 何敏贤
  主任室: 83322052(办公、传真) 许燕群


  附:佛山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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