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理论考试考场守则

 
时间日期:2003-7-10        已被阅读次:[11878]
 
附件5:

  一、考生凭《准考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摆在课桌右上角。考生入座后,由监考人员宣读完"专业理论考试考场守则"再依次发放试卷。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至少进行三十分钟后,经监考人员验收试卷,并获准后才能出场;离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
  考生迟到,不准延长考试时间。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围观谈论或喧哗。
  二、考生接到试卷后,先要查看是否与应考工种、等级相符,是否有缺页、缺题、重印等残卷,若试卷无误,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工整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与准考证一致,注意不要将准考证号填写为座次号)。
若在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其它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凡没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和虽然已填写但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也一律作废。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钢笔、圆珠笔、绘图与计算工具。书籍、报纸和稿纸及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草稿纸由考务办统一提供。考场内不得互相借用或交换绘图与计算工具及其它物品。
  四、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的,或用红笔、铅笔答题,一律作废。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不涉及试题内容,纯属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考场内保持肃静,不准以任何形式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七、考试终止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子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有秩序地退场。考生不得带走试卷和草稿纸。提前交卷者,要先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才能离开座位。
  凡违犯上述规定者,由监考人员当场宣布中止其考试,其试卷作废,且在试卷上写上"作废"字样,并注明原因。凡发现有舞弊者,将交单位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附件6:

                    广东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操作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一、考生于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指定工位,并按考核试题要求检查物料及工卡量具是否符合操作技能试题的考核需要。
  二、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至少30分钟才能交考件、试卷和图纸,并经考评员同意方可退出考场。
  三、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考核结束后,考生应将考件、试卷和图纸一并交考评员登记验收后方可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围观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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