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规则

 
时间日期:2003-7-10        已被阅读次:[12618]
 
  1、报考劳务普工,年满16岁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有志从事本工种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

  2、报考初级技工:

  A从事本工种工作三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职业学校[中专、职中、技校(下称职校)]的毕业生。

  3、报考中级技工:

  A应具备六年以上工种工龄,或持初级工证书两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对口专业职校毕业生或大专以上学历,经一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的学生。

  4、报考高级技工:

  A应具备十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持中级工证书三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二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经验或经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工种的高级工课程培训合格者。

  5、少数技术优秀确有专长者报考以上各等级,需由单位推荐,经相应指导中心审查批准,可提前或越级报考。

  6、报考技师,须持有高级技工等级证书,并连续在本职工作两年以上,经培训机构进行技师课程培训合格者。

  7、报考高级技师,须在技师岗位上任职三年,经培训机构进行高级技师课程培训合格者。

  8、参加技能考核鉴定的人员须填写《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附表3),经单位推荐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原等级证书报考。经相应指导中心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发给准考证,交纳鉴定考核费用,按通知的日期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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