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的通知(佛建协字[2009]11号)

 
时间日期:2009-5-11        已被阅读次:[3995]
 
佛建协字[2009]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2009年4月27日的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通过投票表决了同意“接受市外的建筑企业成为我会临时会员,连续五年的临时会员可成为正式会员”的决定,并对《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自决定通过之日起,修订后的的章程生效。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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