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准备法律武器 未雨绸缪防风险——我会联合市房地产业协会共同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务研讨会(2019/05/13)

 
时间日期:2019-5-13 17:51:07        已被阅读次:[5728]
 

5月11日,我会与市房地产业协会在佛山皇冠假日酒店联合主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实务研讨会,特邀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林镥海、杨小明等著名律师,解读现行法律,助力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解决在实践中普遍面临的问题,降低业务风险,维护企业权益,为广大企业保驾护航,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研讨会现场

我会魏琼升会长出席研讨会并致辞,魏会长表示,建筑业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建筑企业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随之发生,肯定了此研讨会开展的必要性,希望通过此会,深入行业基层,引领佛山市建筑业的健康良好发展,并为各建筑业同行搭建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


我会魏琼升会长
作开场致辞

研讨会上,杨小明律师则从2016-2018年佛山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常见纠纷大数据报告中剖析近年来佛山市建筑行业的现状;姚辉教授详细地解读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展开阐述,说明了履行合同的各方主体的权力、黑白合同问题等内容;林镥海律师则分享了如何运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为建筑企业预防风险、创造效益,对建筑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了具体业务操作中防范市场风险的措施与建议。整个研讨会内容紧凑而丰富,层层递进、环环相扣,让与会人员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守约意识、守规意识,拒绝阴阳合同、黑白合同,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时刻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企业单位,为佛山建筑业行业添光增亮。



姚辉教授解读《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

林镥海律师则分享了具体业务操作中防范市场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针对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实践的新问题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对其的专业解读,学习更多的建筑业法律知识,贴合行业热点,不断地与时俱进、推陈出新,能有效提高企业的法律专业化知识,加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推动建筑行业的合法、健康发展。

     
 
 
版权所有: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网 ©Copyright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由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主办 粤ICP备12051728号
联系电话:秘书处:83994840    办公室:83214154  技术部:83214153  市场部:83218371  培训部:83385113、83355175、83215113 
联系传真:秘书处、技术部、市场部:83218371  培训部:83385113  电子邮件:fsjx@fsjx.org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