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班的通知(2014/03/25)

 
时间日期:2014-3-25 15:02:07        已被阅读次:[597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小型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继续开展我省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通知》(粤建协〔2012135号)(附件3)的有关精神,我会拟于近期配合省建筑业协会在佛山市举行第一期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指有专业技术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全省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担任施工单位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员参加培训考核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申请参加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凡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

1、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4、持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企业岗位证者,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可视为符合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条件。

备注:1、报名条件以持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培训合格证书者发证单位应是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

2 按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广东省三级项目经理证书于201157自动失效,原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现名为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 原对象是已持有三级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该培训阶段已结束。现新的报名条件不再含三级项目经理及其证书。

(二)申请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人员报名时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填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报名回执表》和《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2);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相关学历证书、岗位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5、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证明。

(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填报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表盖章必须是法人单位的公章)

二、专业名称及增报专业

1、专业名称: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共设五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工程。我会拟举办建筑工程专业,其他专业视报名人数再定。

2、增报专业:对于持有《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增报一项专业,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培训教材及培训学时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采用书籍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考试培训教材》、《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园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教材》丛书中的七本书,及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编印的《培训教材补充资料》。书目如下:

公共课:(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

专业课:(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4)《机电工程管理实务》

5)《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6)《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7)《园林工程管理与实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时间共90学时。分别为法律法规课16学时、施工管理课28学时、专业实务课40学时、考核考试6学时。

四、收费标准:

首报专业收费标准:920/人(含培训、教材、证书费用)

增报专业收费标准:500/人(含培训、教材、证书费用)

自即日起至515日接受报名、资料审核和缴费,地址: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四楼培训部。现开办的专业有:建筑工程,其他专业视报名人数再定。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须知

(一)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为闭卷考试,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试卷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总时间为6小时。其中公共通用课《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等专业课考试时间各180 分钟。

(二)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每份考卷满分为100分。三份考卷综合分满180分以上为合格(专业实务课考分不低于60分、公共通用课考分各不低于50分)。

(三)考核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按照《教学考核大纲》、《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考场发卷、监考、收卷工作,组织评卷及在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公布考核成绩(20个工作日后)。

(四)学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不准代考。考试不合格者,准予补考一次。补考免交培训费。

六、证书颁发

经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发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葵枝  83355175      

何敏贤  83385113

电子邮箱:ayq3366@126.com

    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
  

 

附件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报名回执表》

附件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

附件3转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继续开展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通知》粤建协〔2012135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一四年四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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