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可申请入户我市(2013/09/27)

 
时间日期:2013-9-27 16:03:02        已被阅读次:[10606]
 

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布了《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对在我市从业并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办理就业地入户城镇手续(详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才及时申请办理。在我建筑行业具有上述资格能力而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才,可联系我会“佛山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我会将为其申请资格证书提供指导。

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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