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佛建协字[2012]22号)

 
时间日期:2012-8-13        已被阅读次:[6424]
 
佛建协字[2012]22号

各有关单位:
  自2002年实施《佛山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以来,我会评出了207个市“双优”样板工地。市“双优”样板工地文明施工亮点特出,安全管理、防护等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高,对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较好的以点带面作用,同时也创建了一大批省“双优”样板工地。
  近年,随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一批新规范、标准的实施,以及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公布了《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结合我市《佛山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暂行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1〕217号)文要求,我会决定将我市每年评选的“佛山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变更为“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并制定了《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现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点几下载: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Ο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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